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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》

来源:易红秀 点击数: 日期:2017-05-18 00:16:38

《实施方案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、省委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安排,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、目标要求、基本内容、措施方法、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。


 

Q

 印发《实施方案》有什么意义?

 《实施方案》指出,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是坚持思想建党、组织建党、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,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,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。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市党员,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增强党的生机活力,确保全市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,全力以赴做好筹备厦门会晤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“五连冠”、加快建设“五大发展”示范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

   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,深刻认识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,充分认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、更好发挥我们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,是坚持思想建党、组织建党、制度治党紧密结合,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是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在需要,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、强化使命担当、增强行动自觉,坚持不懈抓下去。

Q

《实施方案》中,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“两学一做”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什么要求?


    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必须紧密联系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,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,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坚持学思践悟、知行合一,坚持全覆盖、常态化、重创新、求实效,实现“三个不断增强、三个保证”的目标要求,即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,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;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、发挥核心作用,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、发挥表率作用,保证全市广大党员以身作则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
 

Q

《实施方案》对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过程中,各级党委具体要怎么落实?

 

    各级党委(党组、党工委)要坚持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,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;基层党组织要以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、“金砖我先行,发展当先锋”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,以“三会一课”为基本制度,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,把“两学一做”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,长期坚持、形成常态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,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、改进提高。要注重以上率下,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充分发挥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,防止“灯下黑”。要强化分类指导,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明确工作要求,体现具体化、精准化、差异化。要激发基层活力,尊重基层首创精神,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。
 


要选树先进典型,宣传践行“两学一做”优秀党员先进事迹,树立时代楷模,引导党员、干部见贤思齐,使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成为时代风尚。要坚持常抓不懈,保持足够的定力、坚强的韧劲、长期的追求,不厌烦、不松懈,不断学、持续做,立根固本、久久为功、知行合一,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、表面化形式化、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“两张皮”等不良倾向。
    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执行《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方案》(中办发〔2016〕14号)、《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(闽委办〔2016〕17号)、市委《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(厦委办〔2016〕20号)等规定要求。各级党委(党组、党工委)和基层党组织都要有经常学、长期学的安排部署,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、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,做到年度有安排、月月有计划,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,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。在“学”上深化拓展,坚持读原著、学原文、悟原理,联系实际学、带着问题学、不断跟进学,领会掌握基本精神、基本内容、基本要求,做到学而信、学而思、学而行。在“做”上深化拓展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做到政治合格、执行纪律合格、品德合格、发挥作用合格。


   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,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重要内容,开展“学习廖俊波,争做合格党员”主题实践活动,引导党员、干部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对党忠诚、心系群众、忘我工作、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,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,不忘初心、扎实工作、廉洁奉公,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,扑下身子抓实抓细各项工作,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。


    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组织开展主题学习讨论。党支部每年确定若干主题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组织开展学习讨论。今年,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、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,践行“四讲四有”标准、争做“四个合格”党员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强化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等3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。学习研讨要紧扣主题、紧贴实际,体现不同群体党员特点,让党员学得进去、议得起来。通过学习讨论,真正提高认识、找到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。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。各级党组织和全市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,突出针对性,敢于直面问题,勇于自我革命,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。要发挥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,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环节,每年梳理分析工作短板,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,集中力量攻坚克难。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,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要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。各级党委(党组、党工委)要认真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,把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,明确学习主题、健全学习制度,加强研讨式、互动式、调研式学习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,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带头做合格党员、合格领导干部,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重实干、务实功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


    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,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,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,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,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,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、团结群众的核心、攻坚克难的堡垒。要贯彻落实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印发<关于在全市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厦委办〔2017〕22号)要求,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,全面规范党支部的基本组织、基本队伍、基本制度、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。在全市推广使用“厦门党建e家”平台,巩固和拓展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成果,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水平。制定党支部和党员义务清单,通过清单管理、底线管理,确保党支部基本规范和党员合格。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,指导、督促党支部规范组织设置,建立健全完整的组织体系和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,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,落实好运转经费、活动场所、报酬待遇、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保障政策,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;坚持分类施策,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,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和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。要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基本制度。运用“三会一课”等制度抓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定时间、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,做到有主题、有讨论、有收获,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、思想交流的平台、党性锻炼的熔炉。进一步拓展完善市级党课目录,开展“送党课下基层”活动,组织党校和高校教师、讲师团成员、非公领域党建工作讲师团成员、机关党务工作者、先进模范人物和离退休党员干部等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。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,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(当天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的,可顺延1-2天。非公企业、社会组织党组织等无法在工作日举行主题党日活动的,可顺延到周末或节假日进行)。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专题研讨、交纳党费、谈心谈话、志愿服务、新党员宣誓、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。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执行“三会一课”情况进行指导检查,对不经常、不认真、不严肃的,要批评指正;情况严重的,要采取整顿等措施,进行组织处理。


    要立足岗位做贡献。针对农村、街道社区、企业、机关、学校、流动党员、离退休干部党员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、干部实际情况,提出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。2017年,要以“迎接十九大,做合格党员”为抓手,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将力量凝聚到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上来,争当会晤保障先锋,营造期盼会晤、参与会晤、奉献会晤、共享会晤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;争当社会文明先锋,带头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,实现办公场所的绿色低碳;争当岗位建功先锋,带头爱岗敬业、担当奉献;争当村居服务先锋,开展“组团式报到”“清单式服务”;争当平安护航先锋,深入开展平安厦门创建活动;争当守法道德先锋,强化党纪国法“红线”和道德“高线”,在实践中锤炼党性、提升素质、增强本领,在单位、家庭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起到先行表率作用。要注重典型引路。把选树、宣传、学习先进典型作为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,注重在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中,及时发现培育扎根基层、履职尽责、业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,注重选树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。全市各区各系统要持续打造一批在创业创新、脱贫攻坚、美丽乡村建设、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优秀党员领导干部、基层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,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起学的标杆、做的示范。组织开展好“两学一做”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巡讲活动,用身边的典型教育、感染、激励身边的人。


    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、基础性工程,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抓常抓细抓长,层层推动工作落实。党委(党组、党工委)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主体责任“五个方面”、省委“五抓五看”要求,对照市委《实施细则》,详细列出责任清单,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,提出改进工作、深入推进的措施办法;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谋划、抓推动、抓落实;班子成员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结合分管工作对相关领域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加强指导。各区各单位党委(党组、党工委)要发挥关键作用,保障工作力量,加强指导把关;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、全过程的现场指导。要继续保留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机构,做到工作队伍不少、工作力量不减、工作指导不断。组织部门要牵头充实完善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力量,统筹做好组织协调、督查指导和宣传报道等工作。要注重分类指导,推进不同领域不同层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。要强化考核评估,把组织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,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,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,对工作落实不力、搞形式走过场的,要严肃批评、追责问责。


    要加强舆论宣传,充分运用各类媒体,大力宣传践行“两学一做”的先进典型事迹,挖掘宣传基层党组织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加强舆论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坚持统筹兼顾,把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放到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来落实,与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,与筹备厦门会晤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“五连冠”、加快建设“五大发展”示范市等中心任务结合起来,与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、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结合起来,与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成果结合起来,与统筹谋划2018年村(居)组织换届选举结合起来,与完成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,坚持两手抓,做到两促进,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
 

来源:厦门日报 作者:易红秀